微博运营_未公开信息须提交隐私保护声明,行政法规规定的处理方式和范围
微博运营规则和技巧:
根据微博的规则,每条内容都必须经过审核,对于敏感信息、敏感内容必须通过安全审核。通过审核后,可以访问真实微博内容,如果可以访问的话,还会关注用户评论内容。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平台的影响,以及可能出现的一些新的合规问题,微博也有以下规范。
1. 确保真实身份信息
(1)只有打开真实微博才会访问到,任何个人不需要查看真实的姓名和身份信息,也不需要登陆其他人的真实姓名。
(2)在线下访问过程中,用户不需要任何办理、登记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和户籍号等个人信息,也不需要添加个人微信或QQ。
2. 浏览内容需要注册账号
(1)通过社交平台访问的,每个账号每天需要浏览7次,每次都需要有真实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2)观看视频的过程中,用户不需要进入其他人的直播间。
3. 删除与本人无关的视频
(1)只有引用原视频才会访问任何内容,且所引用的视频内容与本人无关,且不需要进行编辑和更改,且不需要立即进行处理,且不需要立即进行删除。
(2)只有具有相关视频网站权限或是关注度较高的账号才能访问上述内容,且删除该内容时不需要进行编辑和更改。
(3)浏览页面时,需要按照顺序排序,且访问界面也要与账号本身一致,没有一致的图标才能进行操作。
4. 更改网址时,默认保存网址,无修改。
(二)访问个人主页
一、访问个人主页的规则
1. 访问入口位于屏幕左上角。
2. 点击进入个人主页,如下图所示:
三、个人主页浏览内容的基本原则
1. 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确保访问内容信息安全。
2.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保证访问内容信息安全,未公开信息须提交隐私保护声明,未授权访问未公开的信息不得访问。
3.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必须用于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确保信息在合理范围内共享,不得任意泄露、出售、变更或者非法使用。
4. 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5. 个人信息属于重要数据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实施以下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
(一)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二)以特定的方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如订立保密协议、使用用户信息、公开个人信息等;
(三)处理他人个人信息,非经法定事由,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处理方式和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四)处理、查询、使用他人个人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其他方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社会治理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优先考虑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社会治理的重点内容,制定和落实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推进网络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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